南充高中和南充龙门中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01-10 点击量:60311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南充高中和南充龙门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招聘条件及考试科目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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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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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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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员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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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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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充
高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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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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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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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仅限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生,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2、在校期间获得过二等(重点大学三等)以上奖学金。
3、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4、英语专业的学生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
5、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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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试
2.讲课(说课)
3.公共科目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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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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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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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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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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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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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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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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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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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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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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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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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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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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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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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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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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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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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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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充
龙
门
中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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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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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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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岗位必须是2009届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仅限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毕业时能四证齐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
2、校医岗位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西医)、女性,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
3、报考英语专业须过专业四级。
4、应聘校医岗位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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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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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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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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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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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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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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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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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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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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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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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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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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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上招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同一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因人才缺乏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岗位,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先进行面试,再进行讲课(说课)和公共科目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讲课(说课)和公共科目笔试的人员。
面试开考后,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讲课(说课)、公共科目考试开考后,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本轮考试开考比例的,报考该岗位的参考人员的讲课(说课)分数高于60分以上者方可聘用。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加分。
各科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按分值权重比例折算后的各科成绩之和)排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凡出现因考试总成绩排序并列而影响人员取舍时,只将讲课(说课)成绩(分数)高者作为拟聘用对象。体检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公示(每一轮考试成绩均在南充人才网(http://www.ncrc.gov.cn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南充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聘用、上编等相关手续。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管理,不再实行身份聘用管理,也不再办理录(聘)用干部手续。
已经确定的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超过60天(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的当日起算)仍不能办结招聘手续的,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空出的名额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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