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09-04-16 点击量:60080次 分享至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是经市编委批准成立,隶属绵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绵编发〔2008〕44号),因工作需要,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现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xzfwzx.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岗位、名额
(一)网络软件技术人员1名
(二)网络硬件技术人员1名
(三)开标现场服务工作人员1名
(四)评标现场服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网络软件、硬件技术人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
3.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
4.工作经历:从事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管理、编写应用程序、数据库安装维护与开发工作3年以上。
(二)开标、评标现场服务工作人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从事招投标现场服务工作1年以上。
4、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有连续8年以上招投标现场服务工作经历,具备经人事(职改)部门审批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除上述条件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委托有关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事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考核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在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5楼)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由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复审由市人事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为2009年 4月 14日- 23日,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相关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几类特殊报考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
2.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中、小学教师还应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证明。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经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09年 5月7-8日在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书。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凡多岗位报考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比例
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
①网络软件技术岗位和网络硬件技术管理岗位笔试卷面满分比例=《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②开标现场服务和评标现场服务岗位笔试卷面满分比例=《公共基础知识》占100%
2.笔试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以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的《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为准。
《专业知识》考试:
网络软件技术岗位和网络硬件技术管理岗位:主要包括网络管理、维护知识与程序设计。考试范围详见《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用教材》(辽宁电子出版社2007年版)
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符合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4.笔试时间为2009年 5月 9日(星期六 ),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凡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5.笔试成绩于2009年5月15日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张榜公布,同时在市人事局考试网、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xzfwzx.my.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范围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为1:2-1:5(具体比例由市人事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确定)。如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经市人事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批同意后,也可开考。
3.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 、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09年 5月25日前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张榜公布,同时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xzfwzx.my.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手续: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
(3)其他与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相关的材料 。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因面试资格复审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由市人事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协商确定是否开考,如开考,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规定分数。
(三)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2009年 5月28日前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张榜公布,同时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xzfwzx.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该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确定。如需递补,报市人事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xzfwzx.my.gov.cn公示7天 。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年龄、准考证号、院校、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由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审核并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同意后报市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凭市人事局审批通知,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科 2267561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2230966
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 2264523
监督电话:市人事局纪检组 2262937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纪工委 2345462
十一、本公告由市人事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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