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规范事业单位用人行为,适应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市人发〔2006〕1号)精神,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口不限,符合报名条件和聘用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4、有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和工作能力;
5、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8日-7月13日(期间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地点设在辽阳市第九中学分校(原十六中)。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2008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需持所在院校或系推荐函(学历证明);近期同版免冠3.3cm(一寸)照片6张,并填写报名表。
四、考试办法、程序和要求
1、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考生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理论考试。专业理论主要考察作为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每位应试者运用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分析、解决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中的相关问题。
面试。从笔试合格者中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内容:主要围绕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和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评、说课。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按30%计算,专业理论考试成绩按40%计算,面试按30%计算,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2、体检、考核。按照招聘计划,取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人选(总成绩小于60分者是否聘用,由市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审定),由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7天,如发现拟聘用人选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者,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被聘资格。
4、聘用人员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即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由政府人事部门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2008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实行社会化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5、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少于用人计划1:2比例报名的岗位,是否进行公招由市公招领导小组确定。
6、笔试时间:
8月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 《专业理论》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请自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五、公招计划
此次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156人,详细情况请登录辽阳人事人才网站(www.lnlyrsrc.com)和辽阳市教育局网站(www.lyedu.gov.cn)查询。
六、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操作过程中如有变化、变动,变动内容将登录在辽阳人事人才网站(www.lnlyrsrc.com),请考生随时查询。
市人事局联系电话 0419-2580700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0419-3667715
辽阳市人事局
二○○八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