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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3-05  点击量:64996次  分享至

根据省人事厅《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2007]203号),现将辽宁省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对各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如学历(应往届)、职称、年龄、资
历、能力、业绩等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中对每个岗位的具体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1、辽宁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所属0三三台、桓仁三一0台招聘B类人员,均参加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均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和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组织。
  2、辽宁电视台、辽宁省广播电视学校招聘C类人员,遴选、面试、体检、考核等均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和用人单位组织。
  三、招聘步骤
  (一)B类岗位岗位查询
  B类岗位报名、笔试办法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上公告。B类岗位除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计分法有别于C类岗位外,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与C类岗位招聘人员采取的步骤一致。
  (二)C类中采取考试方式招聘人员步骤
  1、岗位查询
  岗位查询:详见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网(www.lnrtb.gov.cn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公布的"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广播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
  报考辽宁电视台、辽宁省广播电视学校C类岗位人员,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7、8日08:00时至16:00时。地点:辽宁电视台(辽宁省沈阳市文化路79号)东门收发室。
  报考C类岗位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2张(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本人身份证、报考所需的证书原件(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报考记者、编辑、编导专业要携带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各2份(用A4纸复印),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确认合格后,视为报名有效。确认时需缴纳报名费50元。
  现场报名本人必须到场,不允许他人代办。报名人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报考辽宁电视台和辽宁省广播电视学校C类岗位人员,必须经过辽宁省广播电视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的遴选后,按照面试规定比例,合格人选进入面试。
  3、C类岗位遴选内容、时间和地点
  (1)报考辽宁省广播电视学校的C类人员,须经过拟招聘岗位模拟课堂试讲方法遴选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模拟课堂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另行通知。
  (2)报考辽宁电视台C类岗位人员,须经过考评小组资历考评遴选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1、 B、C类岗位面试人选比例:
  报考B类、C类岗位面试人选比例均为2:1。
  2、面试前资格审查办法
  报考B类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按照辽宁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通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按照报名时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原件及复印件(A4纸2份)等。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所缺空额,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在按期毕业时提交,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C类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查,以报名时审查为准,不再重复进行。
  3、面试时间、办法及要求
  报考B、C类人员面试于2008年4月30日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另行通知。
  面试由省广播电视局分别会同辽宁电视台、辽宁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和辽宁省广播电视学校组织。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和体检
  1、笔试、面试权重
  报考B类岗位人员笔试、面试权重标准为4:6。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记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报考C类岗位人员经过面试,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的具体办法、程序和要求
  (1)考核拟采取组织调查和个人写自撰方式进行。
  (2)组织调查,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具体办法、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通知。考核结束后,依据考核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4)考核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报省人事厅批准,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考核人选,并在一周内完成。
  3、体检
  体检由辽宁省广播电视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省级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经报省人事厅批准,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并在一周内完成。体检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4、公示和聘用
  (1)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工作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省广播电视局及各用人单位根据省人事厅统一安排,按照招聘计划和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填报《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信息表》(附电子版)于6月10日前将拟聘结果报省人事厅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省广播电视局要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省人事厅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024-23187614;辽宁电视台人力资源处024-23187372,省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人事处024-6253289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024-23187614
  监督、举报电话:024-23187619
  其他不尽事宜,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2007]203号)和《2008年上半年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中有关规定执行。附
附: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公告.doc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doc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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