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为沈阳师范大学所属的独立学院,遵循教育部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招收本科各专业均为英语考生)。渤海学院地处美丽的海滨城市——辽宁省兴城市,坐落在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气候宜人、交通便利的兴城海滨风景区。
学院设有中文系、经贸系、旅游系、英语系、艺术系、表演系。学院拥有现代化的教学、科研、体育运动和生活服务设施。学院有合理的教师队伍及外籍教师任教,语音教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扩音及投影设备教学基础设施等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需招聘:
1. 系副主任。专业:中文专业、经贸专业、旅游专业、英语专业、艺术设计专业、主持人专业,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岁一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具备学院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待遇面议、从优。
2.学院管理人员
(1)学生干部,要求:各高校担任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211工程”院校担任学院一级学生会主席;
(2)本科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均可;
(3)待遇面议、从优。
学院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新东路14号葫芦岛高教园区
联系电话:0429-54188555、5418666
邮 箱:
synub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