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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08-10-25 点击量:61153次 分享至
公安消防部队隶属于公安机关领导,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现役部队,履行政府赋予的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抢险救援两方面职能,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主要承担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火灾调查和火灾统计、经常性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科技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消防教育培训、火灾扑救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等任务。它分设公安部消防局、省总队、市支队、区(县、市)大队、中队五级组织机构。辽宁省消防总队亦称辽宁省消防局,受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领导,辖属14个市支队(局)和八个直属单位。 多年来,辽宁省公安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出色地完成了艰巨繁重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抢险中,辽宁消防官兵的突出表现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全省警官具有研究生学历157人,本科生1800余人。辽宁省公安消防部队始终坚持"唯才是用、任人唯贤"的用人理念,赢得了莘莘学子的青睐,1989年以来,先后有中文、法律、建筑、化工、信息、财会等18个专业的900余名地方大学生来到公安消防部队工作,成为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骨干力量,有相当一批已经走上支队级单位主官和科、大队长岗位,有的成为中高级专业技术干部。 "白驹过隙时,四开八合转,境遇虽未移,境界当新变"。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热诚欢迎优秀地方高校毕业生携笔从戎,到公安消防部队这片热土建功立业!
网申地址:
http://www.ln119.com/lnxfhr/hr/index.php?module=login
截止日期:
200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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