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9 点击量:71072次 分享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及加强政府信息查询中心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查询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普通话流利,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性别不限。其他方面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大连地区户口。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2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报名地点: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森林动物园北门路口)。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相关资料、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工作人员在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
报考人员需在现场进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电脑基本操作及汉字输入,要求汉字输入每分钟不低于40个汉字。
三、考试内容、方法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行政法规、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行政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08年7月13日上午8:30-10:00。
3.笔试地点: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4.2008年7月16日,在大连市政府网站www.dl.gov.cn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第三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果笔试合格人员没有达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仍可参加面试,但需要在面试时成绩达到面试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3.面试时间:2008年7月18日。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5.面试满分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合计为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员。最后一名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的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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