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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招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17  点击量:74626次  分享至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招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10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报名
报名条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连市内各区常住户口(不含北三市一县);在市内四区有居住条件;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口齿清楚,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较好,无重听,无色盲,记忆力良好;个人举止端庄得体,处事沉稳,待人热情,性格平和,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社会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9日(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一楼大厅(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招聘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一式1份;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自荐材料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凡接收的个人资料概不退还。
报名审核通过后将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和面试
凡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将按准考证中注明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和作文,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参加面试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记忆能力、理解分析能力、总结能力等。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情况,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四、录用及有关待遇
对拟录用的人员,将直接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相关待遇为:
(一)试用期待遇为:基本工资670元、岗位补贴165元、考勤奖220元、考核奖115元、采暖补贴80.5元,共计1250.5元(此数额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各项险、金)。
(二)合同工资为:基本工资670元、岗位补贴330元、考勤奖220元、考核奖230元、采暖补贴80.5元,共计1530.5元(此数额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各项险、金)。合同期内局里为个人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个人代扣代缴各项险、金。
整个招聘过程中,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政审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通过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为:www.dl-n-tax.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上网查询。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二00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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