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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高标准示范社区招聘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

发布时间:2009-08-08  点击量:61731次  分享至

鞍山市高标准示范社区招聘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满足社区居民的在公共营养、公共卫生以及精神心理方面的需求,市政府决定为全市高标准示范社区公开招聘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师共计6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专业 公共营养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师各23人,共计69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以上相关专业未就业毕业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好学务实,热爱基层工作。 3、具有鞍山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8月17日~20日 报名地点:市人事局人才服务大厅二楼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免冠照片3张。考试报名费50元/人。 四、笔试与面试 笔试时间:2009年8月24日9:00—11:00 笔试地点:市人事局 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招聘计划的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2009年8月底。 面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总成绩,按专业招聘计划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体检标准 按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出现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选时,依次递补。 六、岗位选择 拟聘考生根据总成绩按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七、聘用公示 聘用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八、聘用期限 本次招聘为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为三年。 九、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被录用后,享受社区工作助理待遇。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900元,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含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 十、人事管理 对聘用人员按社区工作助理实施管理。   鞍山市人事局 鞍山市民政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鞍山市高标准示范社区三师需求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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