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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2-01  点击量:61882次  分享至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招聘启事
为促进学科建设,建设一支学术水平高、人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加快学院发展,现特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来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一、拟招聘的学科专业
1.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计算物理或相关专业
2.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或相关专业
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或相关专业
二、岗位、基本条件与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l        应聘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应具有博士学位;
2.胜任核心课程教学,能够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3.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或主持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4.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l        相关待遇
除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提供住房补贴25万元,安家费5万元;提供学科建设配套费20~300万元。聘任为教授。造成两地分居者配偶随调。
(二)学术骨干
l        应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工作经历;
2.能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3.有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曾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有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发表。
l        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0万元,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2万元;10万元以内的学科建设配套费(按项目方式资助)。聘任为副教授。
(三)应届博士研究生
l        应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且本科阶段在“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学习;
2.专业知识扎实,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具备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3.发表过SCI、EI等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
4.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在兰州大学体检合格)。
l        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0万元,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费2万元;按项目方式资助一定的学科建设配套费。聘任为讲师。
(四)实验技术人员
l        应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本科阶段在“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学习;
2.所学专业为物理类或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扎实,能适应实验技术岗位工作;
3.具备承担高校教学、科研辅助或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能力;
4.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在兰州大学体检合格)
l        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
三、应聘材料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学术骨干,按照《兰州大学萃英人才建设计划》,需填写《兰州大学拟引进人员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选留的应届博士研究生需填写《兰州大学选留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的附件材料。详情请登录兰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ldrsc.lzu.edu.cn/home.asp)或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http://phy.lz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振博    电话:0931-8912753    传真:0931-8913554
E-mail:szb@lzu.edu.cn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00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热情欢迎您的加盟!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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