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通信指挥学院(武汉)第六批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指挥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学院是全军通信兵最高学府,担负着为军队培养各类通信与信息专业指挥人才的任务。
军队文职人员是指按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我院现公开招聘文职人员。
一、招聘条件和数量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者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
2、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3、符合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4、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
35岁;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
5、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二)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见
《通信指挥学院招聘文职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应聘人员根据我院文职人员招聘岗位情况,填写
《通信指挥学院应聘文职人员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寄投送《简历》、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
1、身份证、在职人员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总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简历及相关水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
1张。
报名截止日期:
2010年4月3日。
(二)条件初审。我院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条件初审并通知面试。
(三)综合测评。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笔试、上机考试、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其业务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测评,并组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四)政审和体检。对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要进行政审和体检。
(五)订立聘用合同。经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文职人员工资报酬参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军队服务津贴;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按照武汉市规定的标准执行;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文职人员落户及其配偶子女随迁按照武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文职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解放公园路
45号通信指挥学院政治部干部处
邮 编:
430010
联系电话:
027-85968118
联系人:郭俊
E-mail:
txzhxywzry@sina.com
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www.job9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