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手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8-27 点击量:61201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实现审判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根据市人民法院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合同制法官助手和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法官助手8名,男性,主要在法官指导下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二)法官助手2名,女性,主要在法官指导下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三)司法警察辅助人员9名,男性,主要协助司法警察做好警务保障工作。
(四)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名,女性,主要协助司法警察做好警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法官助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9月3日以后出生),江阴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
4.具有国民教育法律类本科学历;
5.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6.有较好的法学知识素养,有较强的独立办事能力、协调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及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
(二) 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身体健康,年龄2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江阴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未就业毕业生须江阴籍生源,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4. 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5. 具有能够胜任警务保障工作的体能素质;
三、 报名方法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江阴市人才服务中心(文化西路43号)。联系电话:86849518, 86860425。
2、报名时间:2008年9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江阴市人民法院法官助手报名登记表》或《江阴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确保所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2)、考生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同时交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法官助手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3)、在职人员报考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笔试费10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为职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职业技能测试:
1.法官助手
计算机应用能力(包括文字输入)。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主要测试体能及反应能力。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才可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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