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城县200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02 点击量:64762次 分享至
石城县200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县人劳局 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为做好教师招聘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名额及学科
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02名。其中,中学12名、小学61名、县职校6名、民办五中23名,具体科目及各科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2007届以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大专以上毕业生。应聘中学教师必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应聘小学教师必须大专以上学历;应聘职校机械、陶齿专业的教师必须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本科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专科毕业生只限本县户籍(职校专业教师不限户籍,本县户籍优先)。
三、招聘步骤及考试办法
1、新教师招聘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从本科毕业生中招聘,时间安排在5月份;第二批从大专以上毕业生中招聘,时间安排在7月份。
2、本科以上毕业生中招聘教师须进行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根据测试成绩择优聘用。
3、大专毕业生中招聘教师实行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和专业知识考试(即笔试)相结合,根据说课和笔试成绩择优聘用。
4、民办五中新教师的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单列聘用,招考工作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第一批招聘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5日(星期二、农历四月十一日),第二批招聘报名具体日期待定。
地点为石城县教育局(石城县琴江镇西华北路石城中学门口左侧)。
(二)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今年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材料)、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照片两张,本科毕业者交报名费200元,专科毕业者交报名费300元。
(三)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进行测试、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第一批招聘测试时间为2009年5月9日(星期五、农历四月十五日),第二批招聘具体测试时间待定。
2、测试地点:石城中学
3、测试内容:初中二年级、小学四年级相应学科教学计划内的教材内容。
六、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2、考试内容、范围及分数构成:
(1)考试范围为师范类大专以下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应聘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者除考试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外,还须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2)各科考试总分为100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的分数构成为笔试70分、技能操作30分。
(3)加分部分:凡师范类毕业生可以加3分。
七、聘用办法
1、入围人员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合格者方可聘用。
2、第一批招聘对象依照测试成绩、第二批招聘对象依照测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计算,按报考志愿,分类别分学科择优确定入围名单。民办五中入围名单单列确定。
3、入围对象及安置意见经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石城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业有(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水连(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温祖华(县教育局局长)
黄衍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劳局局长)
谢邦凤(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振养(县编委办主任)
赖 敏(县教育局副局长、县政协法制社团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温祖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人事、监察、编办等部门全程监督指导。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