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公路局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03 点击量:58850次 分享至
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批准,同意我局在2008年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5名,根据吉安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程序的通知》(吉人字[2008]13号)文件规定,为使招聘人员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促进吉安公路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证。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公路事业,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均指全日制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公路工程专业第一学历为大专以上,中文、机电专业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曾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罚。不接受正在接受原所聘单位经济审查等人员的报考。
四、招聘单位及专业岗位
1、吉安市公路局勘察设计院:公路工程专业2名。
2、吉安市公路局路桥工程局:公路工程专业1名;
机电专业1名。
3、吉安市公路局遂川分局:中文专业1名。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成立吉安市公路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人事局、市公路局、用人单位及相关专家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人事科。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和相应职位要求的均可报名。报考人员可从江西省吉安市人才交流网下载并填写《江西省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携带本人近期5张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和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市公路局人事科备查)。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发的就业推荐表等,统一到吉安市公路局人事科报名并缴报名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至7月12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