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彭泽县
2009年度招聘水利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引进优秀人才为县城经济发展服务,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水利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结合我县相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彭泽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宁小球任组长,副县长吴杰任副组长,县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委办、水利局、农业局、统计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
6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站1人、机电排灌站1人、农村经营管理站1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1人、农村经济调查队1人、土地储备中心1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2、身体健康。
3、其它要求和条件见表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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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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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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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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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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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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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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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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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
工程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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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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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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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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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1979年7月3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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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排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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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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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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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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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1979年7月3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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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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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
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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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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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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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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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周岁以下
(1984年7月3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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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作物
技术推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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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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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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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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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周岁以下
(1984年7月3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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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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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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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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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大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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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
等相关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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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1979年7月3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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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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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
经济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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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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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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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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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周岁以下
(1984年7月3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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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工作程序
报考人员于
2009年7月13日至7月27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派遗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3张彩照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统一参加文化考试,并按2:1入围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值比例为6:4),按分数高低择优录用。若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现象,则重新组织并列人员考试,按成绩高低确定拟录人员。报考与招聘人数比例少于3:1(土地储备中心岗位为2:1),则取消所招聘岗位。
经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公示
7天,并按相关规定标准到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待遇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内容为所报考专业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纪律监督
整个命题、制卷、阅卷、考务、录用等工作,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监察局、财政局、编委办、水利局、农业局、国土局、统计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如发现违纪和弄虚作假,将给予责任人纪律处分,并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彭泽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
OO九年七月七日(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