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10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10 点击量:57304次 分享至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高学历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人才可适当放宽。
2、品行端正,事业心强,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序号 | 专业 | 数量(人) | 备注 |
1 | 中草药(中药学、炮制、鉴定、加工等专业) | 2 | 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 |
2 | 植物保护 | 1 | |
3 | 园林 | 1 | |
4 | 畜牧 | 1 | |
5 | 物流管理 | 1 | |
6 | 会计电算化(或会计学、财务会计) | 3 | |
7 | 计算机网络管理 | 1 | |
8 | 机电设备与维修 | 2 | |
9 | 农业机械专业 | 1 | |
10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1 | |
11 | 文秘(新闻) | 1 | |
12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 1 | 全日制统招专科学历 |
说明:1、文秘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岗为非教师岗位,其他各专业岗位为教师岗位。应聘文秘(新闻)专业者要求有较高的写作水平,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各专业的教师岗位,如有列入省直公开招聘,且专业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具有相应学历的聘任教师免笔试进入面试,聘任期间表现优秀者在面试中可优先考虑;若专业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聘任教师需参加笔试,通过笔试后,聘任期间表现优秀者在面试中可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可通过现场、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
四、面试及聘任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须携带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实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协议。
五、待遇
聘任教师试用期间按课时计发工资报酬,聘任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起始工资可按照相应的学历、岗位或专业技术职务,参照学院同类在职教师。其他聘任人员的工资面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编:331200
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266号
联系人:李老师\钟老师,电话:0795-7365515,15180556518
邮箱:zjhrsc@163.com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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