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工程学院2009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2-23 点击量:58244次 分享至
南昌工程学院2009年辅导员招聘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09年辅导员招聘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学校2009年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统一组织;严格考核、择优录用;严肃纪律、公平公正。
二、招聘计划
根据学校《关于2009年度进人计划和引进人才优惠政策的通知》(南工发2008[78]号)规定,2009年辅导员招聘计划为11人,为保证辅导员队伍的学缘结构,原则上校内与校外院校生源的录用按照各50%控制。2008年12月面向校内招聘应届毕业生6名,2009年3月面向外校毕业生招聘辅导员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引进方式、岗位职责和相关要求
(一)引进条件
1、中共党员,从事过学生干部或学生管理工作;
2、我校专业设置中工科类专业;
3、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或外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一般在30周岁(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下同)以下,本科学历人员一般在25周岁以下。
(二)引进方式及待遇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本科学历者实行外聘制(经3年考核良好以上者或2年优秀者可转为人事代理),享受学校人事代理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岗位职责
1、系(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在系(院)党总支副书记和团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1)学生行政管理工作;
经常调查、收集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协助做好班主任的日常考核、评比工作;
协助做好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及时处理违纪的学生,处理好学生申诉的各项工作;
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奖励、学风建设等相关工作;
协助做好新生迎新和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
做好学生就业的各项工作。
(2)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负责校内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负责校内普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华育奖学金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负责校内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负责特困生的认定工作;
负责本系(院)学生勤工助学的各项工作;
协助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清欠工作;
(3)团务管理工作;
协助抓好共青团的各项工作:抓好“推优”工作,负责团籍档案管理、团员民主评议、团籍注册等工作。
(4)学生素质教育工作
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大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5)其它工作
2、社区辅导员岗位职责
在学工处和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做好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1)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指导、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2)对学生在本楼内的组织纪律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批评和表扬。
(3)负责督促和检查学生公寓(宿舍)制度在学生中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违纪的学生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做好事后思想稳定工作。
(4)深入各寝室,与学生交流、谈心,融洽感情,沟通联系。
(5)及时处理各项事务工作和突击任务,发现任何问题及时报告。
(6)组织召开社区学生干部、寝室长会议,听取学生意见,研究改进管理措施。
(7)协助学生所在的系(院)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操行、综合测评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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