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大学2009年人才需求计划
发布时间:2009-04-18 点击量:57998次 分享至

一、引进人才待遇:
(一)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待遇
1、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5-10万元;
2、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万元(海外博士5万);
3、分八年支付住房补贴15万元(海外博士20万)(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
4、配偶为全日制统招硕士,且不在南昌地区工作的可优先推荐安排工作;
5、夫妻双方同为博士者,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合并计算,为正常值的1.5倍;双方科研启动费各自计算;
6、已具有博士后经历者,可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副教授;如三年后未能评上,则回到原待遇;
7、985院校或中科院系统的在职工作人员,且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则可高聘一级,聘期三年;三年后如未能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则回到原副教授(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8、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安家费、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单独面议;
9、优先考虑学科领军人才率领优秀科研、教学团队加盟我校,不受编制限制,相关条件另行洽谈;
10、材料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临床医学等博士后流动站覆盖学科或专业引进博士须先进流动站工作两年,经考核成绩优良者方可办理调入手续;毕业于985院校、211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中科院系统的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博士,可先办理调入手续,再进站。
附:进博士后流动站期间享受有关待遇:
1)、《南昌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2)、副教授津贴待遇;
3)、出站后调入学校任教者,就高享受进站或出站时学校引进人才待遇;
4)、出站后调入学校任教者,经专家组认定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则聘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引进具有硕士学位者进校后需兼职做两年辅导员工作。
二、联系方法
南昌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邢周凌 吴强 联系电话:(0791)3969074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330031) E-mail: rscrsk@n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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