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都昌县2009年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25 点击量:65120次 分享至
江西九江都昌县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公告
经都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都昌县200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农村小学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全县共招聘小学教师140名,全部分配到缺编严重的农村小学任教,其中南峰乡小学3名,芗溪乡小学6名,万户乡小学17名,狮山乡小学12名,中馆镇小学10名,鸣山乡小学7名,土塘镇土塘小学9名,土塘镇化民小学17名,土塘镇杭桥小学4名,周溪镇小学5名,西源乡小学13名,三汊港镇小学6名,阳峰乡小学7名,武垦学校1名,蔡岭镇北炎小学1名,蔡岭镇蔡岭小学1名,徐埠镇小学12名,良种场学校3名,左里镇小学2名,多宝乡小学4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分配。
2、报考时具有都昌户口或考入大中专院校后户口从都昌迁出尚未迁回的人员。
3、学历及职业资格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两条中的一条:①具有全日制国家统招师范教育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其它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且取得小学以上(含小学)教师资格证。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考时间:2009年7月26日--8月2日。
2、报考地点:天宇小学。
3、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报名现场报考,并由工作人员当场采集相片。
4、报考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毕业证、毕业生档案、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非中考高考统招毕业生应在报考时提供毕业生档案,中考高考统招毕业生可延期至2009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生档案)。
5、报考时,一并填报分配工作单位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分配。
6、承诺5年内不申请调动工作,5年内不申请离岗进修,对擅自离岗进修的或其他未按规定批准离岗的,按擅自离岗论处。
7、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8、若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数之比不足2:1,则相应调减聘用指标。
9、报名费:160元。
四、考试
1、考试科目、范围为:初中语文、数学,两科合卷考试,各占75分。
2、考试时间:8月8日上午9:00--11:30。考生在8月6日-7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3、考试地点:县城(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和资格复查
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若经体检和资格复查有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
六、录用
经体检、资格复查合格的,在县政府办公楼大门前公告栏及教育局大门前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无异议,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由教育局根据个人填报的志愿结合考分情况落实具体工作岗位,如因分数偏低不能按本人志愿录用而又不服从调剂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空出的岗位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录用名单确定后,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用文件,无论是聘用之前,还是聘用之后,有举报必查,经查举报属实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准参加本县招聘教师考试。如末位出现分数并列,则由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解决办法。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执行大中专毕业见习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转正后工资福利待遇与现有国编教师相同,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