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育学院外文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10 点击量:58225次 分享至
招聘详情 |
招聘职位 |
教师 |
学历要求 |
硕士 |
招聘专业 |
英语、日语、法语 |
招聘人数 |
4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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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教育学院外文系拟招聘如下人员:
一、英语专业博士研究生2-3名
二、法语、日语硕士研究生1名
人才引进条件和待遇见附件。(我系的博士研究生除享受我院博士生引进的条件外,可以提出本人的合理待遇要求; 法语、日语硕士研究生享受一般待遇)
联系方式:0791-8181624,0791-8309747, E-mail:jxiefld@126.com
联系人:应老师、吴老师
江西教育学院关于引进博士的待遇及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师资队伍结构,建设高水平、高素质教学科研团队,加快学科建设步伐,满足学院改革发展需要,对我院引进博士及有关待遇问题修订如下: 一、博士引进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符合学院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专业对口,能发挥专业特长。 3、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博士来院报到后即签订服务期聘用合同,服务期为5年。 三、严格按照学院计划,坚持标准,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1、各系(分院)在每年10月底之前,将引进博士计划报组织人事部; 2、组织人事部汇总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3、在江西省人事厅网站、学院网上公布学院审定的进人计划; 4、各系(分院)对申请来院工作的博士进行业务、科研等方面的考核,并安排试讲(教务处、组织人事部、督导室参加),然后,将需引进的博士材料及试讲材料报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5、组织人事部对学院审定同意引进的博士办理有关手续。 四、待遇 1、每月给予博士学位津贴600元,期限10年。 2、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无房者安排一套过渡房,直至有房为止。 3、如需购房的,学院提供10万元购房借款,来院工作10年以上,学院不再收回该项借款;如不需要提供购房借款,学院按月发给住房补贴800元,期限为10年。提供过渡房者不享受住房补贴。 4、根据学院专业发展需要,给予科研启动经费文科7万元、理科15万元。 5、按照职称评聘条件优先推荐申报相应技术职务。 6、执照国家文件享受与其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按照学院有关文件享受与其职务相应的院内津贴。 7、配偶具有普通本科以上学历,符合本院引进人才政策,可一并调入。 五、博士来院后,如未完成服务期限要求调离学校的,应根据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年终考评。在服务期间,博士要参加年终考评。每年应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每三年完成一个省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如遇当年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有关津贴和补贴(已发放的津贴和补贴均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返还学院)。 七、本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本规定解释权归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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