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9-23 点击量:59802次 分享至
经研究决定,张家港市乡镇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48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张家港市户口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一般职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为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部分特殊职位对年龄的要求详见计划表。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08年9月25 日, 9:00~11:00;14:00~16:00。报名地点:市人才市场(杨舍镇人民中路65号)。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审查:报考者需到现场报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
(2)工作经历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 9月,其中要求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以工作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为准。
(3)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后,填写《张家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考试费98元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如实填报,在考试、体检、考核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提供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08年10月10日,具体安排为:上午 8:30~10:30。
3.准考证发放:考生于10月8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市人才市场3楼)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及公布:10月15日在市人才市场公布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到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领取《面试通知》。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对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此比例的,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