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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仪征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3-17  点击量:59704次  分享至

仪征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仪征市教育局招聘新教师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的精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高中阶段学校师资。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08、2009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仪征市外在职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具有中教一级以上职称的大市级中青年教学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详见《仪征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3月20日(星期五)—25日(星期三)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仪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工农南路5号)

招聘报名坚持本人自愿、专业对口的原则。

2008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2009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仪征市外在职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需根据各校招聘人数及专业填报录取志愿。每位报考者限报3个以内志愿、每个志愿限报一个学校。志愿表填报后不得更改。

报名时须提供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上课考核者缴纳考核费100元。

每个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相应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      测试

测试分笔试与上课考核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理论知识测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教师法、新课程改革基本理论、教师职业道德。上述内容无指定大纲及教材。

学科专业知识测试范围:高中教学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和课堂教学要求;

公共基础理论知识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占综合成绩50%。

笔试时间:2008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于3月27日下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上课考核对象。

2、上课考核

上课考核形式为模拟上课,时间30分钟。

课题为同一课题,在现行高中教材中抽取。

上课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占综合成绩50%。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上课考核成绩合并计算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体检

按开考职位数1:1比例且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确定体检对象(同时在两个或三个报考职位中,都能进入体检范围的,按第一志愿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须达60分。

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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