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2008年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8-13 点击量:63439次 分享至
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2008年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依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招聘人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为我校自主聘用合同性质人员或钟点用工,不入学校编制,其工资等支出由我校自筹解决,权利与义务按签订的合同协议执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 用工性质 | 人数 | 条件 |
培训处工作人员 | 合同工 | 1 | 35岁以下,本科学历,中文、文秘或教育专业,热爱教育、乐于从事教师培训工作,有较强的语言交往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男性优先。 |
学工处工作人员 | 合同工 | 2 | 3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热爱教育、乐于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责任心强,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
校医 | 合同工 | 2 | 35岁以下,女,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关心爱护学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有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者优先。 |
琴房管理员 | 合同工 | 1 | 40岁以下,女,中专及以上学历,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 |
岗位 | 用工性质 | 人数 | 条件 |
食堂管理员 | 合同工 | 1 | 40岁以下(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高中及以上学历,有餐饮行业管理经验,热爱教育事业,乐于从事食堂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有厨师证、熟练操作计算机者优先。 |
宿舍管理员 | 钟点工 | 4 | 55岁以下,女,初中以上学历, 有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关心爱护学生,有宿舍管理和学生教育工作者优先。 |
保洁员 | 钟点工 | 4 | 55岁以下,女,初中及以上学历,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
自习检查员 | 钟点工 | 2 | 55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热爱教育工作,责任心强,有学校工作经验者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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