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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泰州市高港区200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1-22  点击量:62021次  分享至

江苏省泰州市泰州市高港区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高港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2个,计划招录7人。其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高港区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条件。

4、身体健康,招聘单位没有特殊要求的,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5、年龄应符合《招聘计划一览表》中的有关要求。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有报考人员均不受户口性质限制。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会同招考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招考单位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纳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参照公务员招考收取笔试报名费100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报名时间为2009年2月2日-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在高港区人事局一楼大厅(高港区港城路21号)。

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充分尊重报考人员的报名自主权,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职位,填写《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身份证》、《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若因审核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同时追究招聘单位审核人员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报名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职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多报者取消考生资格。

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可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时提出申请,经区人事部门同意后延长报名时间,并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延长期满,报名人数仍不足时,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报考人员于2009年2月9日到高港区人事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于笔试后3日内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核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届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及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工作于2009年2月下旬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得分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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