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市经济发展需要,经市人事局同意,太仓港区招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办事员1名。按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20日后出生)。
4、太仓市户籍,两年以上招商引资工作经历。
二、报名
应聘者将《
太仓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及相关经历、业绩证明的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在1月15日之前(以邮戳为准)挂号寄至太仓港区劳动人事分局,地址:太仓港滨江大道88号,邮编:215434,联系电话:53187839。《太仓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领取准考证时验证相关证件原件。
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或聘用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体检和考核
(一)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1月26日。笔试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报名后考生按招聘单位通知(请留意太仓人事网www.tcrsj.com)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综合面试。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单位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综合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综合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 分。
(二)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综合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和待遇
1.经考核合格者,在太仓人才网上公示。对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市人事局发给《录取通知书》。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间,享受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太仓港区招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