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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卫生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9-11-05  点击量:61071次  分享至

江苏宿迁市卫生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宿迁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 检验人员2名,献血纠纷管理员1名(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检验人员岗位,具有中级以上检验职称的年龄可放宽;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检验人员岗位,具有中级以上检验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对象条件者,于2009年11月9日至10日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报名(太湖路260号,三楼314、315房间)。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采供血机构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3张。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卫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卫生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84389317(宿迁市卫生局纪委)。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527-84389310  田宇松 0527-84368361  杨苏峰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信息网 http://rsj.suqian.gov.cn 宿迁人才网 http://www.sqrc.cn 宿迁卫生网 http://www.sqwsj.com 六、本简章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附表 市中心血站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检验人员 2人 本科以上 检验类学历 1、具有中级以上检验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学历可放宽至大专;2、具有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岗位培训资格证书;3、具有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
献血纠纷  管理员 1人 本科以上 法律 具有市级采供血机构2年以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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