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引进硕士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引进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水务事业,具有为宿迁水务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3、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选拔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选拔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选拔引进程序:
本次选拔引进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选拔引进条件者,于2008年6月2日至6日到市人才市场(发展大道11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引进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面试由市人事局、市水务局共同组织。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水务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水务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市水务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水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拔引进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水务局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84399019(宿迁市水务局纪检监察室)。
五、选拔引进政策咨询
选拔引进政策咨询电话: 0527-84399021 赵 敏
0527-84368361 杨苏峰
选拔引进职位、条件及有关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 rsj.suqian.gov.cn
宿迁水务网 swj.suqian.gov.cn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水务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表: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拔引进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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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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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引进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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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引进人员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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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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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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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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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沂河调度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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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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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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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或农田水利、水资源、水利规划与设计、农业水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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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淮西水利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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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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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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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或农田水利、水资源、水利规划与设计、农业水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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