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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规划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5-25  点击量:57930次  分享至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宿迁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08年5月26日至30日到市规划局办公室1704房间(洪泽湖路140号建设大厦)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
    报名者填写《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本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报名材料必须齐全,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市规划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专业技术知识占40%。
  笔试时间:2008年6月21日,上午8:30-11:00。如有变化则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08年7月5日。如有变化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规划局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规划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市规划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规划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规划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84387902(宿迁市规划局纪检监察室)。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规划局 0527-84387226  蔡 军
           市人事局 0527-84368361  杨苏峰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事(编制)网 rsj.suqian.gov.cn
    宿迁规划网 http://ghj.suqian.gov.cn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事局、宿迁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规划局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表:市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1人 本科及以上 城市规划 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人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 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人 本科及以上 地理信息系统 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1人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软件)类 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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