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30 点击量:57505次 分享至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建设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为江苏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至1991年12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
报名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会同有关用人单位组织。
1、招考职位查询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www.jscin.gov.cn)
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jsrsrc.gov.cn)
2、报名时间:2010年 1月 11 日- 12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7室。报名联系电话:83750571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2)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5)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
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确保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010年1月15日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予以公布。
5、准考证领取办法
2010年1月 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至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107室,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费用,凭身份证原件登记并领取准考证。如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方可登记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3人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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