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维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7-30 点击量:57290次 分享至
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勘测规划技术中心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报考职位的条件(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30日-8月4日(每天9:00-16:00)。
(2)报名地点:维扬区人事局(平山堂路1号,维扬区行政中心4122室)。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维扬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照片4张,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证明可免交考试费用。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②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③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④考生必须如实填写《维扬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⑤开考比例3:1,不足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该职位的考生可对照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⑥考生于8月12日至13日凭本人身份证及交费发票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参考《江苏省2008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A类,不含申论部分)。部分职位加试相关专业知识,具体职位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08年8月16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相关专业知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勘测规划技术中心职位和人才资源调剂储备中心英语职位,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占30%,专业加试占70%计算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最低合格线。
4、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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