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市体育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10 点击量:58412次 分享至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体育局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宿迁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3、具有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08年6月13日至14日到市人才市场(发展大道11号)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人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市报名人员因故无法直接报名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必须同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市人事局、市体育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如达不到6人则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事局、市体育局共同组织。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市体育局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市体育局在宿迁人事(编制)网、宿迁体育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体育局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68365(宿迁市人事局纪检组)0527-84353510(宿迁体育局纪检组)。
五、招聘政策咨询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事局、宿迁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事局
宿迁市体育局
二00八年六月七日
附表:市体育总会秘书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
文秘 |
1人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类 |
具有在宿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从事文字工作3年以上经历 |
体育经济 |
1人 |
本科及以上 |
城市经济管理、投资经济管理、市场营销及兼修体育经济其他专业 |
|
体育竞赛 |
1人 |
本科及以上 |
除"体育教育"专业以外的体育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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