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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立新农场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6-26  点击量:58155次  分享至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民政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立新农场(差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能够长期在立新农场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 2010712716800-1730

  报名地点:江苏省立新农场办公室(江都市樊川镇北)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江苏省立新农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提供毕业证书,是应届毕业生的还要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原件。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50元。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本专业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地点由单位电话通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资格成绩,分数不计入最后录取成绩。报考各招聘职位的所有报名者均须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分别在江苏省民政厅网站http://www.jsmz.gov.cn和江都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网站http://rc.jd.cn/公布。

  (四)面试按照江苏省立新农场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等一定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6152556

  联系人:郭龙香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590435

  联系人:吴 

  

  附件

  1、江苏省立新农场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立新农场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江苏省立新农场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单位地点

企业管理

1

大专及以上

企业管理

江都市

临床医学

2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师

江都市

省立新农场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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