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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财政新闻采编站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08  点击量:60989次  分享至

江苏省财政厅财政新闻采编站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职位和要求如下:
职位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及要求 招聘对象
新闻记者 1 硕士研究生 ①新闻、中文或经济专业②有2年以上新闻单位工作经验③年龄在30岁以下,工作成绩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5岁 2009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 9月 22日— 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南京市山西路43号7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
江苏省财政厅财政新闻采编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种、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命题写作,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通知其参加面试。 2.面试按照单位自行确定的面试方法进行,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 四、录取
  考试结束,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签订非在编人员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参照用人单位同岗位人员薪酬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25)83633868    联系人:张迪     
      六、招聘工作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3633242    联系人:金钟静
 
江苏省财政厅财政新闻采编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登记表  

 名    别    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婚姻状况   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学  历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计算机 掌握程度   掌握何种 外语及程度  
本人特长  
报考单位  
           
 止 时 间 单 位 ( 学 校 ) 及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考生签名     签名:                  日期: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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