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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2-20  点击量:59952次  分享至

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简章

 

经县政府批准,县内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大中专院校、成人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集中报名时间:2008年2月 22日 至2月 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00

2、报名地点:如东人才市场。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县建行东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4张;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一律不接受报名;已在我县民营医院工作的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者交纳考务费98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5、报考者的报名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资格不符或程序不符本简章规定,即取消报考者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及录聘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技能。考试成绩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上公布。

笔试时间:2008年3月2日上午8:30—10:30, 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满60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相应招聘职位计划数的3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满60分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聘,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满60分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检。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与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所有录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租赁)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聘期。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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