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东县建工学校2008年教师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2-20 点击量:59366次 分享至
如东县建工学校2008年招聘简章
经县政府批准,如东县建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1、职位:专业教师。
2、招聘人数:2人。
二、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男性。
4、其他条件:从事建筑业管理及建筑专业教学工作多年者在考试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优先。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建设局、建管局共同组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22日—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00
2、报名地点:如东人才市场。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4张。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一律不接受报名。
4、报考者交纳考务费98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5、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6、报名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资格不符或程序不符本简章规定,即取消报考者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及录聘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技能。考试成绩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上公布。
笔试时间:2008年3月2日上午8:30——10:30, 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满60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相应招聘位数的3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满60分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聘,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满60分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检。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与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所有录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租赁)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聘期。
五、经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的,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县人事局、建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汪亚坤 联系电话:84528336
如东县人事局
如东县建管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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