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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东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2-20  点击量:59581次  分享至

如东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招 聘 简 章
经县政府批准,如东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文秘工作职位1人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届、2007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业不限)或师范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文秘或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在考试总成绩同分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男性,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其他条件: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4、往届毕业生限本县户籍报考,2008年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所在地限制。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县人事部门会同县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组织。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22日—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2∶00—5∶00

2、报名地点:如东人才市场。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日晖东路9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4张;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如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一律不接受报名。

4、报考者交纳考务费98元。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5、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不开考。

6、报名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资格不符或程序不符本简章规定,即取消报考者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及录用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由县人事局、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或技能。考试成绩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上公布
笔试时间:2008年3月2日上午8:30——10:30, 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满60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相应招聘职位数的3倍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满60分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聘,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满60分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检。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与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所有录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租赁)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聘期。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的,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县人事局、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郑志凡         联系电话:84180209
                                                                   如东县人事局
如东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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