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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栖霞公证处2010年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简章

发布时间:2010-03-19  点击量:63274次  分享至

江苏南京市栖霞公证处2010年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简章

南京市栖霞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栖霞公证处组织,坚持"社会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从事公证工作,能胜任岗位工作;
2、限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5、具有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
6、有公证执业、法律行业从业经历,或建筑、经济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聘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17日至2010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栖霞公证处办公室(尧化门街189号原栖霞区政府北门办公楼西面电梯601室)
3、报名提交材料: 字串9
1)应聘者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提交相关从业经历证明。
四、考试聘用
1、资格审查。由栖霞公证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口头与书面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重考察应试人员的法律职业道德、执业技能、语言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考评小组按面试成绩的优劣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4、通知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5、聘用。对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南京俱进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及待遇。
五、人员待遇及其管理
被聘用者享受南京市栖霞公证处公证员助理岗位待遇,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并按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保险待遇。正式聘用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实绩,经考察符合公证员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公证员执业资格。
六、其它
1、本招聘简章发布在南京人事人才网。
2、联系电话:85560093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公证处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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