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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市新浦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17  点击量:69615次  分享至

连云港市新浦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连云港市新浦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主管单位 招聘单位 岗位代码 学历 专业 人数 其他条件
新浦经济开发区 规划建设局 01 全日制本科 工民建 1 35周岁以下
规划建设局 02 全日制本科 园林 1 35周岁以下
备注: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09年7月21-2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新浦开发区。   4、联系人:杨涛。电话:0518-85287762,13812320108   5、报名费用:98元/人   6、报名组织:新浦开发区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   7、同一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的内容:工民建和园林相关专业知识。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2009年7月25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时间:2008年7月26日上午8:3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均为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拔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实施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受聘用人员不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参照新浦开发区现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浦区开发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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