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1-25 点击量:58425次 分享至
招聘派遣至淮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交巡警单位宣传力量。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法公布如下:
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市共招聘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人员22名。
其中,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10名;淮阴区、楚州区、盱眙县、金湖县、洪泽县、涟水县交巡警大队各2名。
具体岗位:
(一)支队从事电视摄像、编辑1名;报纸编辑1名;新闻报道宣传人员2名。
(二)支队一、二、三大队新闻报道宣传人员各2名。
(三)淮阴区、楚州区、盱眙县、金湖县、洪泽县、涟水县大队新闻报道宣传人员各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拥护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
(二) 热爱公安交巡警新闻宣传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综合素质;
(三)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 男性不超过38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
(五) 应聘支队和一、二、三大队工作岗位的,须在市区有固定住所;应聘各县区大队工作岗位的,须在各县区有固定住所;
(六)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本职工作;
(七) 有新闻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有文字写作、摄影摄像、电视编辑、报纸编辑、新闻通讯写作等方面特长的,年龄和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规定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1月23日-2008年2月4日
2、报名地点:江苏省淮安市西安路151号(淮安市人才市场服务大厅),联系人:左小姐,电话:0517-83652818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获奖等资质证明材料,并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2008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二)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淮安人才网www.harczx.jov.cn) ;
2、地点:淮安市人才市场招聘大厅(西安路151号);
3、笔试内容:与宣传工作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三)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公示5天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政审并办理录用派遣手续。若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顺延递补。
四、录用人员待遇
录取人员与淮安市人力资源总公司签订人才派遣劳动合同, 由淮安市人力资源总公司派遣至淮安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从事交通安全宣传岗位工作,享受月薪人民币1000-1600元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淮安市人力资源总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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