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面向校外招聘公共管理系专职学生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观念强,吃苦耐劳,具有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
2、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全日制本科以上,思想政治教育及相关专业或本科生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
6、能按学院要求坐班和入住学生公寓。
二、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者在网上投递个人简历,时间为1月5日至1月25日。
2. 学校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笔试、面试安排在1月26日,体检27日,28日确定录用人选。
3.面试时报名者须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省(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个人简历一份。
三、管理及待遇
新聘专职辅导员实行合同聘用制,三年一聘。聘用期满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留用。
1、新聘辅导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
2、新聘辅导员在试用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终止聘用协议:
(1)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3)身体状况不适应学生工作。
3、如发现隐瞒、伪造档案材料;隐瞒既往病史,将随时解聘。
4、新聘辅导员均专门从事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学校严格按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5、专职辅导员津贴1700元/月;此外,按规定办理五险,并享受学校工会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