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市文化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25 点击量:55374次 分享至
关于公开招聘大丰市文化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大丰市图书馆、剧目工作室隶属于市文化局,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在本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3名,其中市图书馆2名,市剧目工作室1名
二、招聘条件
1. 思想品德好,热爱文化事业,拥护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工作水平。
2. 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服从分工,爱岗敬业。
3.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 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大丰籍生源。
5. 学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09年12月9日--11日在市人才市场(市人事局二楼)集中报名。报名时应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2张(2寸)。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是: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写作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面试依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1名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达60分为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不足1:3,按实数进入面试。
3.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据招聘职位及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分者入围。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另外,对体检合格者,还将进行综合考察和政审,如有不合格则依次递补。
4.聘用:根据体检、综合考察和政审的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将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工作人员。新聘用人员2年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 间:另行通知
地 点:大丰市人事局(详见准考证)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在市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15-83929231
0515-87033806
大 丰 市 人 事 局
大 丰 市 文 化 局
200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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