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
2006】32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佳木斯大学座落于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学校始建于
1947年,现已发展成为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融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于一体的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2008年成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黑龙江省新增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占地
150万平方米,建筑95万平方米,设有5个学区和1个高科技园区,23个学院和l个直属系;卫生部康复人才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黑龙江省佳木斯中俄科技合作中心座落 校内。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涵盖文、理、工、医、经、教、法、历、管、农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76个本专科专业、3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示范性实验中心3个、省级精品课程6门、国家高职高专教学示范试点专业1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员工
5137人(含三个附属医院),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1501人、共享院士5人。学校现有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在校生24821人,成人教育学生
12699人;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3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为
2.4亿元,图书馆藏书300万册(其中电子图书83万册);建立了覆盖全校的万兆校园宽带网和佳木斯大学网站。学校编辑出版的《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佳木斯大学自然科学学报》、《黑龙江医药科学》三个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学校拥有生物标本馆、校史馆、解剖馆、天文观测馆、体育场馆、音乐厅、美术作品展览馆、三江区域历史陈列馆、教材展览馆等,供学生学习生活。
学校开展“学科建设年”活动,组建了
5个自然科学实验中心和1个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大力提高学科专业水平。学校发挥基础医学、药学、材料学等交叉优势,主持有国家 “973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等多项课题,在耐磨材料、药物研发、农机工程等研究领域取得了几十项国家发明专利。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科是我国儿童康复医学的领军学科,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引智成果示范单位;材料科 学与工程学科在耐磨材料和生物医学材料研究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即将成立国家级耐磨材料研发中心;作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的口腔医学专业是国家培养口腔医学人才的重要基地;药学学科是我省化学制药的领军学科;农业工程学科为我省农业机械的研发和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基础医学学科在地甲病防治、低温医学、 微生态学、老年医学等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先后与俄、美、英、韩、日等
13个国家和地区的32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作为教育部确定的来华留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委托院校,学校有来自31个国家的702名留学生在校学习,规模居全省第二。
北疆有佳木,鸾鸟宿于斯。佳木斯大学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良的教学资源、先进的办学理念、现代 化的教育教学技术,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力争把学校办成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和国家满意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
2010年招聘计划
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按照学校学科、专业结构需要,选择具有硕士(统招本科起点)及以上学历、并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的应往届统招毕业研究生;学校特殊专业需要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优秀应届统招本科毕业生。
2、引进人员身体健康(要求通过我校体检),遵纪守法(无犯罪历史),德才兼备,同时具有适应高等学校 教学、科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服从学校岗位需要,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四、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
2006】32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2010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1、发布信息
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将批准的招聘计划下达各用人单位,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 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根据学校招聘计划,将简历等相关佐证材料投到指定信箱。
2、资格审查
人事处收到自荐材料后,会同用人单位将符合专业需求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 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原则上录取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
3:1。
参加现场面试时需提供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学位、学历、职称等证书原件或其他 有效证明材料。此外还需提供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
3、考核办法
成立以主管人事、教学的副校长为首的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人事处、教务处、用人单位及该专业专家。 应聘教师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按时参加由人事处组织的试讲考核环节,试讲时间不少于
30分钟。考核成员依据应聘人员的答辩、试讲情况进行打分。最后由考核小组成员作出评审意见,并且填写 《拟接收毕业生考核情况汇总表》,报大学校长确定拟接收人员。
4、身体检查
拟接收人员必须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就业协议。
5、公示、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的信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天。公示期满并无异议,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佳木斯大学、毕业生院校以及拟接收人员本人保存。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路
14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干部科
邮政编码:
154007
电话:
0454-8618383(传真)
8618033
E_mail:jdrczp@163.com
监督电话:
0454-8618878
联系人:杨振宇 郑佳昕
佳木斯大学2010年毕业生需求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