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东丰县教育局中小学2009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12-04 点击量:60385次 分享至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师资不足问题,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普通高中教师7名,职业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43名。 二、报名条件和办法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热爱教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2、应聘高中教师的,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应聘初中教师的必须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为师范专业或持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二)报名办法。 1、小学教师。 应聘小学教师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12月12日,报名地点在东丰县教育局。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09年师范毕业生带所在院校身份证明),报名费150元,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2张。 2、初、高中教师。 应聘初、高中教师的,参加东北师范大学11月29日、吉林师范大学12月3日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在教育局组织的现场报名,并在当天参加面试和试讲。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09年师范毕业带所在院校身份证明)。 三、录取办法和录用后待遇 应聘小学教师的,由教育局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录取。应聘初、高中教师的,由教育局组织面试录取。 录用后的教师为我县在编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有关本次招聘的详情请到教育局人保科咨询。 联系电话:0437—6319026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