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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直部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28  点击量:55515次  分享至

黄冈市直部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在市直机关实行工勤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黄办发[2003]3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机关聘用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黄机编办[2006]37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单位工勤人员编制、工勤人员岗位和计划使用情况,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市直部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计21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工作纪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技术等;

  (四)应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五)具有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六)具有本市户籍;

  (七)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

  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2008年黄冈市直部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条件表》。

  信息查询:黄冈人事信息网(www.hgrs.gov.cn),黄冈人事培训考试网(www.hgrsks.gov.cn)。

  三、报名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日—5日,报名截止时间6月14下午5点;

  2、报名地点: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黄州区东门路33号发展大厦3楼);

  3、报名费用: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报名考试费50元。

  4、报名要求: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印证岗位条件的其它证件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到报名现场领取或在网上直接下载);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各招聘岗位人数须有一定竞争性,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09年6月25日至26日到黄冈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领取。

  四、考试办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09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

  笔试具体内容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设置,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处理和专业知识等。

  2、面试。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时要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40%。

  3、考核。考核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核人选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4、体检、公示。各用人单位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选报市人事局进行集中体检和向社会公示,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充。如没有人员补充,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五、聘用管理

  经公示后,用人单位按照“占编不入编、自主聘用、合同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

  政策咨询电话:8351779

  报名咨询电话:8355561

  监督举报电话:8387890

  附:《2009年黄冈市直部分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2009年黄冈市直 机关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黄冈市人事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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