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
发布时间:2008-12-31 点击量:54952次 分享至
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校辅导员队伍结构,提高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华师行字(2008)534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面公开招考13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部属重点院校优秀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或“211”工程建设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中共正式党员;硕士毕业研究生要求未婚,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6周岁(1983年6月后出生);博士毕业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79年6月后出生)。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学习成绩优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
(五)具备本岗位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包括:了解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具备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有一定的文体特长。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考生统一在华中师范大学学工部报名,武汉市内考生需现场报名,武汉市外考生可信件报名。
(二)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135办公室
信件报名: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思教办 邮编:430079
E-mail: sjb8028@mail.ccnu.edu.cn
(三)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报名表(原件);
2、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
3、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的推荐意见(原件,加盖公章有效);
4、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
5、近期免冠彩色2寸登记照2张(背面请注明学校和姓名);
6、考生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
7、大学英语6级合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现场核查原件);
8、所获各种奖励、通过的资格考试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
特别说明:武汉市考生现场报名时须出示各类证书原件,经核查后带回;复印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外地考生证书原件审核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进行。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考生所在单位。
(四)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6日(外地考生以邮戳时间为准)
(五)咨询电话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叶雷老师(027-67868028)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张春江老师(027-67868053)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人:徐刚老师(027-67861491)
华中师范大学纪委 联系电话:027-67868009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