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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公开招聘校医院临床医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14  点击量:56242次  分享至

华南师范大学2010年公开招聘校医院临床医师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 年,是一所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广东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华南师范大学拟在2010年向全社会招聘校医院事业编制临床医师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热爱高校医疗服务工作,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胜任相应的临床医务工作。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三)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2010年6月30日)。 (四)在职人员具体要求: 1、口腔科医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2010年6月30日)。 2、其他专业临床医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主治医师要求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2010年6月30日),副主任医师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10年6月30日),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2010年3月24日至2010年3月31日,应聘者可选择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亲自送上简历的方式向所要应聘的单位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医院办公室,邮政编码510631。 电子邮箱:zhangdongru@126.com 三、招聘岗位 临床医师7名(其中一名是口腔科医师),急诊专业、神经内科专业优先。 四、招聘程序 由校医院成立招聘小组,根据应聘者的临床实践能力、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等方面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和面试时间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由校医院直接通知面试者。 五、考察与聘用 按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scnu.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211058(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020-85211185(华南师范大学校医院)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5211016(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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