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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度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09-12-18  点击量:56011次  分享至

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度招聘启事 一、学校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组建成立华东政法学院。其后由于种种原因,学校于1958年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正式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原为司法部直属院校,现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教授,校长何勤华教授。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近20000人,教职工1400余人。学校设有 15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0个博士点、20个硕士点、22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律史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为上海市高校高水平特色研究项目;2002年、 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均为优秀,法律史学本科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建设项目,刑法学本科教学团队为市级教学团队,国际经济法学等 13 门课程为市级精品课程,侦查学、知识产权为上海市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政治学、侦查学、知识产权为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项目。   学校出版有《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等法学类核心期刊,设有国际法律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上海市社会综合治理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等 80 余个科研机构,先后与国(境)内外 60 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图书馆藏书 160 余万册,中外文报刊 1500 多种。   学校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松江校区是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园区。      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学校已经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站在新的起点,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为先,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以教学为中心、人才培养为根本、学科建设为龙头、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逐步建成以   法学、政治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式、开放性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的多科性特色大学,为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二、招聘信息   三、应聘注意事项: 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 地址:www.rsc.ecupl.edu.cn),随应聘简历等材料一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人事处招聘邮箱:huazhenghr@gmail.com,请在主题中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3.身体健康; (二)特定条件 应聘专业教师岗位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3.应届毕业生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4.获得海外知名高校学位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应聘科研岗位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研究员岗位:具有正高职称,博士学位,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个以上,并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优先。 2.副研究员岗位: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个以上,并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优先。 3.助理研究员岗位:具有博士学位,在核心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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