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招考县文化馆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08-10-06 点击量:65727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县文化馆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职位及职数
县文化馆工作人员3名。
二、 报考条件
报考人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三、 招考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 实行笔试、面试及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原则。
四、 招考程序
1、 报名: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08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到县文化局报名。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2、 笔试:2008年10月30日在县文化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文化专业知识)
3、 面试及专业测试:2008年11月5日在芷江剧院参加面试及专业测试(面试及专业测试内容:口试、技术与技巧展示、编导舞蹈、试唱练耳、器乐演奏、声乐演唱)。
五、 其他事项
1、 招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2、 其他未尽事宜,请到县文化局咨询。咨询电话:6821482
芷江侗族自治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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