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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2009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03  点击量:57838次  分享至

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是教育厅直属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指导管理全省教育条件装备、实验教学和勤工俭学等工作。为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根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湘人发[2003]72号)和《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文秘人员各1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事厅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会计人员要求是全日制本科(含)以上财会或经济管理专业文化程度,连续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资格证书。 5、文秘人员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行政管理、文秘专业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连续从事管理或文秘工作2年以上。   四、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会计1名、文秘1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方案经省人事厅批准后,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6—17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请报名者直接到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办公室现场报名(长沙市韶山中路754号)。 3、报名时所需带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二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等有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即通知参加笔试,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通知。 (四)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方式:集中统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基础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 5、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09年11月20日上午9:00-10:00。 面试时间:2009年11月20日下午3:00开始面试。 地点: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三楼会议室。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人员如分数达不到60分,该岗位空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程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调查了解拟招聘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可根据需要,采取在考察对象的原学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同等待遇。   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中路754号省教育生产装备处。 联系电话:0731-85586681,传真:0731-85586136 联系人:蒋先生   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 200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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