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县人事局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3-18 点击量:66367次 分享至
湖南长沙县人事局关于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办事效率,经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其中:
县文化馆编内补员招聘艺术类专业人员2名;县疾控中心编内补员招聘预防医学人员2名,卫生检验人员1名;县招标采购中心编内补员招聘招标采购人员3名;杨开慧纪念馆编内补员招聘财会人员1名,编外招聘讲解员2名;县司法局编外招聘专职调解员1名;县水利局编外招聘(实施人才派遣)水利工程技术人员5名;县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编外招聘网络宣传管理人员2名;县卫生局编外招聘公共卫生管理人员1名,文秘人员1名;县法制办编外招聘法律工作人员1名。具体开考职位数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一般要求报考人数与相应职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否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现就有关考试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严重不良记录;
4、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有关规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事项;
7、年龄一般要求30周岁以内,具体以职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计算日期到2010年4月1日止,含最高年龄);
8、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招聘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
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31日,4月1日。
2、报名地点:3月30日在星沙通程广场(长沙县政府对门)集中报名;3月31日-4月1日的报名者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交报名考务费100元,不接受代理报名。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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